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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携带犬只需注意哪些问题?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六)养犬管理费的缴纳情况;除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犬只禁入区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四)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送犬只进行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