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布《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发布48种拟禁养名录

《草案》提出,城市建成区内居民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禁止单位饲养犬只。城区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提出,城市建成区内居民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禁止单位饲养犬只。信中提到,为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长春市政府按照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对《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8月13日,长春市发布《长春市犬只繁育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建成区居民养的,每户限养一只;单位禁止养狗。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公布了48种犬种的禁售清单,其中包括斗牛梗、德国牧羊犬等较为常见的犬种。

城市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狗

《征求意见稿》明确,从事经营性运犬、饲养、繁育、携带大型犬、猛犬等违禁犬类的经营活动,在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和单位员工。在宿舍区、集体公寓饲养、繁育、携带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2000元罚款。举办犬展、比赛、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提出,城市建成区居民养狗,每户限养一只;单位禁止养犬。单位饲养犬只或者居民每户饲养一只以上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饲养犬只或者居民每户饲养一只以上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斗牛梗,德国牧羊犬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还公布了48个禁养犬种名单。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其中还包括比较常见的斗牛犬、德国牧羊犬、大丹犬。

禁止的主要犬种:1.獒犬、2.俄罗斯高加索犬、3.意大利那不勒斯犬、4.法国波尔多犬、5.阿根廷杜高犬、6.西班牙犬金丝雀,7.日本土佐,8.定居点,9.Boinger,10.寻血猎犬,11.斗牛梗,12.大丹犬长春市里养狗长春市里养狗, 13.俄罗斯牧羊犬、14.拳击手、15.大比利牛斯山、16.纽芬兰、17.斗牛犬、18.圣。伯纳德,19.伯恩山犬,20.灰狗,21.比利时牧羊犬,22.藏獒,23.德国牧羊犬,24.威马、25.杜宾犬、26.阿根廷犬、27.普通犬、28.法国狼犬、29.学校犬、 30.马雷玛犬,31.比利猎犬,

这是第二次征求意见

事实上,长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在今年6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立法程序的安排,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

8月13日,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公安局就《长春市犬只繁育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际,附函向社会公开。信中提到,随着长春市经济全面发展和振兴,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爱犬人数逐年增加,养犬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违法、不文明养犬等问题日益增多,群众对养犬不登记、免疫不足、犬骚扰伤人等问题反应强烈。

信中提到,为响应社会和群众的关切,长春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对《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立法程序的规定,2020年6月17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社会民生问题,养犬管理一直备受关注。为更加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根据立法程序安排,结合本草案审议工作的需要,现重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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