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图)

&nbsp&nbsp&nbsp&nbsp7月1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nbsp&nbsp&nbsp&nbsp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指出,文明养犬不是个人小事、私事,而是关系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大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更好维护公共秩序,有效保障群众安全。

    7月1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指出,文明养狗不是一件小事天津最新养狗条例,也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事关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水平的大事。处理不文明养犬问题,有规定,有市民期待,人大有责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不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更好维护公共秩序,切实保障安全群众的。

    段春华强调,一要坚持从严治字,紧扣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执法责任。违反者必须被起诉。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公共场所,敢于强硬,深入调查,推动解决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三要坚持教育引导,用好各种平台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法律法规要求和责任义务,不断提高养犬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公德。自觉尊重法律天津最新养狗条例,遵守法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红兵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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