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每晚9点多,在五邑华侨广场都能看见前来遛狗的市民,牵狗绳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市民梁笑媚是爱狗人士,她对立法非常支持,也非常关注,“随着养狗人士越来越多,有些不文明的行为,确实需要规范和纠正。△公共场所遛狗,有时候会惊吓到其他市民。有本地养犬微信群的网友则提议,“芯片管理可行,可以减少弃养等情况”“可以设置遛狗公园或相应区域供狗狗活动”。出台有《杭州市限制养犬条例》。

阳光明媚的秋日,

去公园散步,

这是许多人最喜欢的休闲方式。

就像在公园里一样,

到处追逐顽皮的宠物时,

我相信有些人会非常批评这一点,

有些狗甚至随地排泄,

大声吠叫,

狗不拴绳子就伤害人…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个人资料图片

这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不仅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威胁到他人的安全。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每晚9点以后,五一华侨广场就能看到来遛狗的市民,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

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和谐共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探讨,更重要的是,各方要切实履行职责,准确发力。

狗声扰民、遛狗不拴、卖狗无证、流浪狗流浪……记者通过江门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站查询发现,仅2019年1月1日至11月24日,该市相关投诉不文明养犬1500多起,仅狗吠就有770多起。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狗只随地大小便。郭永乐 摄

这些数据的背后,意味着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狗热”持续升温,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同时,噪音、狗屎、异味等问题不仅影响城市面貌,也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安全带来困扰。

“不文明养犬归根结底是因为养狗人缺乏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江门市应尽快立法完善文明养犬教育机制。”市民李家伟直言。呼声高涨反映了立法背后的真正需求是什么?公众的期望是什么?

心声:养狗要有法律依据

2018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各市制定养犬管理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饲养动物问题是城市管理的具体问题。考虑到城市之间的不同情况,省级法规难以对养犬管理区域的划定做出具体规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养犬管理办法。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在公园里,一位狗主人在遛狗时不拴绳子。

今年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傅健曾提出江门市养犬管理不足的现状:“建议加快江门市人大要开展地方立法,或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管理条例。”

通过江门市建言献策在线平台搜索关键词发现,仅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会议就收到代表提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和“加快地方有关犬只管理的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透露,在近两年开展的立法提案征集活动中,《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话语权最高。在最近的一项调查中,《条例》是政府部门和代表在立法项目库中支持最多的项目。

立法呼声高涨的背后,除了噪音、卫生、气味等困扰市民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在养犬方面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狗主人不拴狗。郭永乐 摄

有部门反映,目前政府部门管理养犬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江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但这些法律没有。城市养犬精细化并不能完全适应江门的实际需求。

有部门指出,由于江门市没有设立养犬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不清,各部门相互推诿,以至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认为政府部门“没做什么”。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狗只随地大小便。郭永乐 摄

市人大代表陈琼焕在基层社区工作。“狗骚扰人、公园狗屎、流浪狗等是居民投诉最多的问题,但部门和社区的应对大多是教育、劝导和驱赶流浪狗,缺乏有效手段,非常必要。通过立法,明确养犬规范和管理方法。”

注意:牵狗、吠狗、培养责任感

人民呼吁,立法作出回应。今年年初,《江门市养犬管理条例》被列为2019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12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召开江门市养犬管理社会听证会,听取民意。这标志着立法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消息一出,社会热度迅速升温。

市民梁小梅是个爱狗人士。她非常支持立法并且非常关注它。“随着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的行为确实需要规范和纠正,希望立法能够循序渐进、巧妙地通过,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

“养犬热”持续升温,江门应健全文明养犬教育机制

△ 公共场所遛狗有时会吓到其他市民。郭永乐 摄

“遛狗不拴绳,对公众来说是最大的危险。无论是大狗还是小狗,受到惊吓,都容易伤人。” 李嘉伟直言:“在立法规范中,我最关心的是牵狗绳,它是最文明的养狗措施,最容易被狗主接受,也最容易实施。”

最受诟病的狗吠扰民问题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居民写信给市人大常委会:“敦促有关部门立法,加强对狗的管理,防止噪音扰民。人们。” 也有市民提出“狗屎”:“立法要明确处罚手段,派执法人员巡查。”

此外,也有网友通过网站留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FEtongNG表示:“我并不反对养狗,但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让我更加觉得养‘好’狗是必要的。大家的意见给大家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当地养狗微信群有网友建议“筹码管理可行,可以减少遗弃等情况”,“可以设置遛狗公园或相应区域进行遛狗活动”。也有网友担心,“立法执法需要人力,如果力道太强,可能会导致大量弃用”。“根本原因是培养责任感。”

随着话题“升温”,越来越多的市民积极“发声”。

接下来,江门日报记者将针对狗吠、遛狗不拴绳、狗屎不清、流浪狗等投诉热点问题,呼吁实行狗登记制度,明确区域禁止养狗,规范宠物饲养和销售。建议和更深入的采访报道,敬请期待!

你是否记得

今年年中,被各大媒体报道,

泰山放养的宠物狗吓坏了一位60岁的老太太,导致她残疾。狗主人终审被判赔20万多元?江门、台山法院采取人道执法,联合调解,双方达成8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调解过程中,法官再次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无异议。

当被问及被执行人为何不执行生效判决时,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高蹙眉,一脸尴尬。原来,涉案的狗原本是一只流浪狗。被收养,但因缺乏规范养犬意识,引发官司;高家自己其实很艰难,这场官司给高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判决出来后,20万元的高额赔偿让他们一家人不知所措。

法律不是慈悲的,但人是慈悲的。办案法官得知高某的困境后,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向申请人说明情况,要求执行,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做好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努力和配合下,他申请执行。任欧意识到高某收养流浪狗是出于好意,心是好的,但对被关押动物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高,很难理解高某的家人。被执行人,难以承担高额赔偿。金额,自愿与高某达成和解,并与高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8万元,高某支付给欧某,

法官声明

台山法院法官表示,中国法律对动物饲养者或管理人员的注意义务有更高的要求。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动物饲养者或者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损害是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能不承担责任。或者减少责任。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动物饲养者或者经营者未采取安全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动物饲养者或经营者有义务按照规定饲养或管理动物,并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违反管理规定,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得因经营者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侵权;规定,对动物采取了安全措施,仍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仍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责任。不得假设或减轻。

在城市养狗注意_新手养什么狗最好,要聪明的狗_养八哥狗需要注意什么

本案中,犬主高某未按照管理规定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应当适用上述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关于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管理规定,各地出台了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饲养者或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可以参考当地养犬管理规定。和法规。常见的法规包括:

01

带狗出门时,狗要拴好皮带在城市养狗注意,由成人牵着,避免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狗乘坐电梯时,应避开电梯高峰时间,并戴上口套,或将狗放入狗袋或狗笼中。

02

在重点管理区域,禁止饲养猛犬和成年身高35-48厘米以上的大型犬种,如獒犬、猎狐犬、澳洲牧羊犬、松狮犬、斑点狗等。

03

主要区域和道路不允许狗进入。饲养员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餐厅、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 狗不得乘坐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车带狗时,应征得司机同意,并为狗戴上口套,或将狗放在狗包、狗笼或手臂中……

在司法实践中在城市养狗注意,对被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趋于严格。就故意而言,往往是被侵权人盗取他人饲养的动物,或动物饲养者和管理人已就特定私人场所存在饲养动物及其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提出警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只有在被侵权人未经许可进入特定场所等极端情况下,才可认定为故意,动物饲养者或经营者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重大过失,容易受到侵权人的挑衅或刺激,诱使养殖动物侵权的,视为重大过失;

法官提醒,饲养动物时,应遵守管理规定,对动物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尽量避免动物伤人。

他山之石

杭州开展整改行动

杭州整治养犬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经验如下:

一是法律。《杭州市限制养犬条例》已经出台。

二是职责明确。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执法。

三是有针对性。重点是对规定时间不遛狗等行为的执法;不用皮带遛狗;

四是从重处罚。例如,一旦犬只伤人、致人生病,犬只主管部门将处死犬只或者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证》,对犬只主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济南实行养犬积分制

2017年以来,济南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积分制”试点,规定满分为12分。如果发现不同的养犬违规行为,将被扣除处罚。例如,对狗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狗证等行为,给予警告,首次查处扣3分;第三次被查处扣12分。如果扣完12分,就需要备考了。通过测试后,您将获得您的狗证。其中,未经检查的犬只一次扣12分。

数据显示,养犬计分制度实施后,济​​南市民对“狗不拴绳”的投诉比2016年下降43%,狗伤人、狗吠滋扰投诉下降65%与2016年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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